中国记录通讯社: 2月4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而恒天海龙的股价也是在此公告发布的阴影下跌至每股股价4.08元钱。而与2025年5月28日每股股价7.00元钱股价相比。几近腰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642,276,915.85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海龙”)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主要内容为原告恒天海龙与被告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恒天集团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 476,052,565.66 元及利息122,924,706.66 元,上述股权回购价格合计 598,977,272.32 元;2.请求判令被告国恒公司协助办理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至原告名下; 3.请求判令被告国恒公司返还原告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的股东分红 43,299,643.53 元; 4.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合理支出费由国恒公司承担。 以上各项合计 642,276,915.85 元。 |因管辖权原因,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进展主要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京 03 民初 1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2,638,561 元,由原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京 03 民初 1588 号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恒天海龙与大东家互相撕咬,股价跌跌不休!股民之殇?2月4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回天无力,谁之过?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显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文简称:恒天集团,英文简称:CHTC)是我国唯一一家以纺织装备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纺织机械业务涵盖纺织装备研发、制造、服务、工程、贸易等全产业链。产品门类齐全,成套能力强,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SINOMACH)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
恒天集团所属纺机企业是中国纺织机械工业的发源地、新中国第一代纺织机械的诞生地。历经70余年的发展变革,目前恒天集团成员企业分布在国内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境外近20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旗下有经纬纺机、郑纺机、恒天立信、宏大研究院、中纺对外公司等知名企业。
上市公司的股权之争、资金占用、违规减持历来是被ST直至退市的稻草。
一如2个人当初的相识、相知、相、爱蜜月期,最后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分家产诉讼至公堂,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比比皆是。恒天海龙的结局如何,我们只能静观其变。
诸如恒天海龙这样的上市公司婆媳之争官司,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深陷局中的上市企业和相关部门不能装睡充当看客,而是要让山东的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刻不容缓!一旦上市公司退市倒闭了,是股民的悲哀,也是上市企业员工的悲哀,更是山东当地经济发展的损失。再谈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质发展无疑就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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